tibet.cn
home

陈瑞峰回应新疆劳动力转移就业议题:前提是尊重各族群众意愿

发布时间: 2026-06-25 01:24:31 来源: 2025.12.18最新泛 TG:mutou888

简介_小说《评论解读:演示站点14-陈瑞峰回应新疆劳动力转移就业议题:前提是尊重各族群众意愿》-app,253礼包。_小说《我是一位住家阿姨,今天教大家巧妙的打包垃圾,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咨询:陈瑞峰回应新疆劳动力转移就业议题:前提是尊重各族群众意愿

  中新社北京6月24日电 (黄欣欣 谢雁冰)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委主任陈瑞峰24日在北京指出,新疆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尊重各族群众意愿前提下实施的,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强制迁徙”“强迫劳动”。

  今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6月2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这部法律及中国民族工作有关情况。

  就一些西方媒体将中国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的举措与“强迫劳动”挂钩的言论,陈瑞峰在答问时强调,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了保障跨区域就业创业公民的合法权益。

  他指出,这部法律第二十五条作出相关规定,目的是维护各族群众平等发展权利、拓宽增收渠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始终坚持完全自愿、双向选择、依法合规、来去自由的核心原则。

  陈瑞峰强调,新疆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尊重各族群众意愿前提下实施的,目的在于帮助各族群众增加就业机会,提高经济收入,完全是、纯粹是在为新疆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所有外出就业的新疆群众,全部都是基于改善家庭生活、提升自身技能的个人意愿自主报名,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强制迁徙”“强迫劳动”。

  他介绍,中国宪法、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从根本上禁止一切形式的强迫劳动、劳动歧视和人身限制。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更是从民族工作的角度,明确跨区域就业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法律援助等举措,保障各族劳动者正当权益。

  陈瑞峰特别提供一组数据:近五年,新疆城镇累计新增就业239.2万人,农业劳动力外出务工达到1610万人次,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5.3%、8.1%。

  陈瑞峰强调,新疆通过健全公平的就业政策体系和劳动权益保障机制,既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又让有劳动能力的人都能实现就业,最大限度保障各族群众自愿就业、体面劳动。(完)

【编辑:万纪玮】

(责编: 周涌 )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涂山璟知道不是吻痕了

25秒05!张雨霏拿下50米蝶泳银牌,打破亚洲纪录

丁太升说孟美岐唱跳是国内一等

被罚超70亿后,20多天时间蚂蚁集团都干了啥?

真实的缅北边境现状

我爸做辣椒酱真有一手。

向往的生活收官

普京:不希望与北约发生直接冲突

从三个关键词读懂当前经济形势

央媒评南通禁售殡葬用品「简单粗暴」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