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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成文日期] 2026-06-25 14:07:19
  • [发布日期] 2026-06-25 14:07:19
    [文件有效性] 现行有效
罗湖海关查获进境旅客携带大麻烟1支 净重0.14克
2026-06-25 1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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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6月24日电 据“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罗湖海关在旅检进境渠道查获旅客携带大麻烟1支,净重0.14克。

  海关关员在对进境旅客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男性旅客进入海关监管区未向海关申报。该旅客经过海关关员时步伐加快,并故意低头假装整理挎包内物品,关员随即对其进行拦截检查。经进一步检查,关员发现该旅客携带的香烟盒打开后散发出疑似大麻的气味,烟盒内装有18支正常卷烟,烟盒底部有一支燃烧过半后熄灭的疑似自制大麻卷烟。经现场检测,该卷烟呈四氢大麻酚(THC)阳性。后经专业机构鉴定,该卷烟中检出四氢大麻酚成分,确认为大麻,净重0.14克。目前,该案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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