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成文日期] 2026-06-24 17:09:41
  • [发布日期] 2026-06-24 17:09:41
    [文件有效性] 现行有效
中国官方将出台规定规范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标准
2026-06-24 17:09:41
分享:
 

小说简介《林志玲回应家暴传闻》app,新用户赠送640礼包,小说《「生态资讯」:演示站点75-中国官方将出台规定规范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标准》免费在线阅读:

 

  中新社北京6月23日电 (记者 张素)“对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暴力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依法核准追诉。”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史卫忠23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

  他说,最高检将会同公安部尽快出台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核准追诉的条件、程序和标准。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史卫忠说,检察机关对于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坚决依法惩治,2018年以来起诉34.9万人。2025年,最高检依法核准追诉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24人。

  据知,最高检办理的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案件中,留守未成年人占一定比例。

  有法学专家表示,对于低龄未成年人的恶性犯罪,依法追诉,不能听之任之。最高检依法作出核准追诉的决定是必要的,为进一步查清案件并通过起诉提交人民法院选择合法和符合正义标准的处理方案创造了前提条件。特别是在共同犯罪案件中,这样有利于查清事实,查明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完)

【编辑:黄钰涵】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
邮编:101117
联系电话:010-55565513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承办: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宣传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09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507号  京ICP备1705316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