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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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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成文日期] 2026-06-25 21:33:35
  • [发布日期] 2026-06-25 21:33:35
    [文件有效性] 现行有效
最高检:对涉未列管成瘾性物质犯罪“零容忍”
2026-06-25 21: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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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6月25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25日举行“强化毒品案件法律监督 依法从严惩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惩治毒品犯罪工作情况。会上,有记者问,当前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问题受到广泛关注,检察机关如何应对?

  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厅长张建忠表示,近年来,随着我国对毒品犯罪持续打击治理,传统毒品犯罪呈现持续下降态势,部分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将目光转向未列管成瘾性物质,制贩和吸食“笑气”、丁烷等未列管物质案件呈现快速上升态势。该类物质对身体机能损害很大,因其迷惑性、隐蔽性强,容易迎合青少年群体好奇心理,出现滥用群体低龄化、蔓延迅速等特征,严重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对此,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从严惩治相关犯罪,并就案件背后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协同研究出台司法文件,积极应对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问题。

  张建忠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着重从以下四方面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准确把握毒情形势变化。最高检将持续加强对下指导,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适应毒情变化新态势新情况,深刻认识涉未列管成瘾性物质犯罪迅速蔓延的严峻形势,总结分析毒品犯罪手段翻新、种类迭代特点,加强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办理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案件的规范性文件,切实增强检察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二是依法严厉惩治相关犯罪。始终保持对涉未列管成瘾性物质犯罪的“零容忍”态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未列管成瘾性物质等行为,重点惩处教唆、引诱、欺骗未成年人滥用未列管成瘾性物质相关犯罪,通过强有力的打击,坚决遏制该类犯罪高发蔓延态势。

  三是着力打好“治罪+治理”组合拳。未列管成瘾性物质品种多,涉及面广,监管主体多元。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监管制度、开展专项整治等建议,推动从源头加强监管力度,堵塞监管漏洞。

  四是持续深化禁毒宣传教育。检察机关将积极应对毒情变化,精准化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重点人群的特点,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教育引导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形成“拒绝滥用药物及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意识,切实提升其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助力营造良好禁毒氛围。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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