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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成文日期] 2026-06-25 01:51:41
  • [发布日期] 2026-06-25 01:51:41
    [文件有效性] 现行有效
司法部:推动民族地区将法治文化与民族文化有机融合
2026-06-25 01: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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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北京6月24日电 (谢雁冰 黄欣欣)谈及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相关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具体安排,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24日在北京介绍,下一步司法部将结合全国法治文化场所名录编制,推动民族地区将法治文化与民族文化有机融合,打造民族特色法治文化品牌。

  当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和我国民族工作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胡卫列在会上表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新时代实施宪法有关规定、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学习宣传,是全民普法的重要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民族事务部门应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胡卫列表示,下一步,司法部将就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相关法治宣传教育,着重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法治宣传教育法学习贯彻和即将出台的“九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实施,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学习宣传融入民族工作相关的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推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与统战部门、民族事务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在开展涉民族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服务等过程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推动各媒体平台落实公益普法责任制,广泛刊播、推送相关的权威解读、阐释文章等,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

  二是深入开展主题宣传。结合全国法治文化场所名录编制,推动民族地区将法治文化与民族文化有机融合,打造民族特色法治文化品牌。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发挥“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大学生法治宣讲团等作用,深入社区、乡村、学校、社会组织、宗教活动场所等,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物质和精神的关系,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

  三是着力提升普法质效。抓好重点对象,推动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等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民族工作的意识和能力。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将民族团结进步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法治教育重要内容,在开展青少年研学交流、法治实践等过程中,注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治教育。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学习宣传融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等示范创建,推动民族地区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完)

【编辑:万纪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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